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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多哥共和国等16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 发文时间:2022-08-03 10:02

    生效日期:2022-07-22 00:00

  • 分类:关税

    时效:全文本有效

  • 有效范围:全国

出台部门:
其他机构
文号:
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8号

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原产于多哥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国、基里巴斯共和国、吉布提共和国、几内亚共和国、柬埔寨王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卢旺达共和国、孟加拉人民共和国、莫桑比克共和国、尼泊尔、苏丹共和国、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共和国、乍得共和国和中非共和国等16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的进口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98%税目为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文件附件中税率为0的税目,共计8786个。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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