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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法的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财务审计

  • 发文时间:2016-11-0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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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其它应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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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法适用于审计的计划阶段和实施阶段。在计划阶段,可以通过直接走访和观察被审计单位现场,了解被审计单位及业务的环境。也可在询问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及阅读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所了解到的信息进行直观确认。在实施阶段,审计人员可对实物和有形资产进行观察,以获得资产的存在性、完整性或资产价值方面的直观印象。对内部控制测评时,可以确认相关岗位的设置情况、职责分离情况以及相关业务规程的执行情况等。 观察法使用过程中的注意要点: (1)观察可以是经过严格准备的,也可以是随意的。在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随意地走走看看也是一种观察。对于有经验的审计人员来说,通过这种观察可以得到很多有用的信息。 (2)观察法的使用有时需要被审计单位人员的配合,有时需要事先通知被审计单位,有时则需要“突击暗访”。在对被审计单位不利的审计事项进行取证时,事先通知可能会使被审计单位掩盖有关事实。 (3)在观察的过程中要做好记录并将有用的信息最终形成工作底稿,如有必要还需由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确认。 观察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监盘、询问等其他审计取证方法结合起来使用。观察之前采用其他方法先取得一些背景资料可以使观察更具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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